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競爭性選拔學校校長5名、副校長12名。現予以公告:
一、選拔原則及要求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女性干部的培養使用力度,同等條件下女性干部優先選拔使用。要求做到選拔辦法公開、考察對象公開、選拔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選拔職位
1.初中校長1名,副校長8名。
2.小學校長4名,副校長3名。
3.職業中專副校長1名。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師德高尚,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依法辦學、依法治校能力;公正廉潔,擔當實干,作風民主,團結同事,嚴于律己。
2.熟悉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論修養,熟悉學校管理的基本規律及方法,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能力、教學能力以及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
3.報考人員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來)所任教學科至少2個學期教學成績平均分在全縣排名前1/2以內(報考人員自行選擇2個學期任教學科的全縣排名,在高中、職業中專任教的教學成績平均分排名調整為在全年級排名前1/2以內),任教音體美學科的至少獲得1次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縣級以上指導學生獎,其他無教學成績學科不作要求。
4.2019-2021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以上。
5.報考初中校長、副校長職位的須具備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編制;報考小學校長、副校長職位的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編制;報考職業中專副校長職位的須具備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以上教師編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考:
(1)近三年有違紀違法行為并受到相關部門處分的;
(2)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處于處分影響期內的;
(3)師德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一票否決情形的;
(4)近三年教師績效評價有D等次的。
(二)崗位條件
1.報考校長崗位條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擔任中小學校副校長、縣教體局機關股室副職以上職務(以縣教體局備案文件為準)2年以上或3年以上學校中層正職;
(2)年齡為47周歲(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報考副校長崗位條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具備2年以上學校中層任職經歷(以縣教體局備案文件為準)或3年以上縣城學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學校證明)任職經歷;
(2)年齡為45周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報考職業中專副校長崗位條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擔任中小學校副校長、縣教體局機關股室副職以上職務(以縣教體局備案文件為準)2年以上或3年以上學校中層正職;
(2)年齡為47周歲(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報考人員從教、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特別優秀人員可破格申報。
四、選拔程序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以下程序實施,動員部署、組織推薦、資格審查、業績考核、筆試、面試、組織考察、任前公示和正式聘任等步驟,2月4日前完成。
(一)動員部署。2023年1月12日前發布《永豐縣2023年競爭性選拔學校正、副校長公告》。各學校按照公告中的選拔條件,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等工作。符合選拔條件報考人員須向學校提交書面報考申請。
(二)組織推薦。各校結合個人報名,召開黨組織會議,對照選拔條件,根據報考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如集體研究同意推薦,由本人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個人在《報名登記表》“本人承諾”欄目填寫本人承諾,其格式為:本人承諾填報的全部事項屬實,否則愿承擔責任。學校需在《報名登記表》內“單位推薦意見”欄簽署意見并蓋上單位印章。簽署意見格式為:該同志符合選拔條件,經學校黨組織會議研究,同意報考。
經組織推薦后,報考人員于2023年1月13-14日8點半至17點持學校簽署意見并蓋有公章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到縣教體局五樓會議室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報考人員對照業績考核要求提供經學校審核把關后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完成報名程序后須加入選拔考試QQ群:651099153。
(三)資格審查。2023年1月15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不具備相應職位報考資格條件的,不予參加競爭性選拔考試。資格審查貫穿競爭性選拔工作的全過程。
報名人數與競聘職位名額應達到3:1的比例,如未達到該比例,則根據實際報考人數,調整或核減該職位選拔名額。
(四)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0分)
教育教學業績計算起止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獲獎計分以證書或相關文件為準。
1.榮譽計分(10分)
①獲得省、市、縣人民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十佳師德師風標兵、最美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鄉村教師”每次分別計3分、2分、1分。同一年同一獎項取最高層次獲獎計分,不同類別獎項可累計計分。(5分封頂)
②獲得縣級以上“名校長、名師”計2分,獲得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計1分,獲得縣教體局表彰的“優秀副校長”“優秀中層干部”“中考優秀學科教師”每次計1分。同一年同一榮譽取最高層次計分,不同類別榮譽可累計計分。(5分封頂)
2.報考人員所任職學校教育質量綜合排名計分(10分)。按近3學年(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學校目標管理綜合考評排位計分,居全縣第1名計10分,每降低1個名次減0.2分。報考人員最后得分為近3年所得分值的平均分。局機關人員此項得分為所在報考組別的平均分,如3年內股室工作有一年度獲得市級單項獎可得10分。
(五)筆試(40分)
考試內容: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和學校管理等有關知識。
考試時間: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
考試地點:恩江中學摘星樓。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1月18日對報考人員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分數和筆試考試分數進行公示。根據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和筆試合并成績,分初中、小學正、副校長崗位及職業中專副校長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正職按1:3的比例、副職按1:2的比例、職業中專副校長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選(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如達不到面試比例,則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六)面試(40分)
面試時間:1月19日上午8:30開始。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
面試地點:恩江中學摘星樓
面試時間15分鐘。面試結束后,公示業績考核、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并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正職按1:2的比例、副職按1:1.5的比例、職業中專副校長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人選。如達不到比例,則入闈面試人員均列為考察對象。如總分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七)組織考察。根據總成績,對最后入闈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入闈人員遵紀守法、師德師風、工作表現、生活作風等情況,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八)任前公示。按照程序對擬任人選分別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和縣教體局院內進行任前公示。
(九)正式聘任。任前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有關程序進行聘任。
五、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競爭性選拔學校正、副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永豐縣2023年競爭性選拔學校正、副校長報名登記表
永豐縣競爭性選拔學校正、副校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11日
永豐縣2023年競爭性選拔學校正、副校長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 族 | | 籍貫 | | 出生地 | | | | |
何時參加 何黨派 | | 工作 時間 | | 健康狀況 | | | | |
身份證號 | | 報考職位 | |
學歷 學位 | 全日制 教育 |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
在職 教育 |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
現工作 單位及職務 | |
任現職 時間 | | 同職級時間 | |
現專業技術職務 | |
本人承諾 | 本人承諾填報的全部事項屬實,否則愿承擔責任。 簽名: |
簡 歷 | |
獎懲 情況 | |
近三年年度考核及績效評價情況 | 年度考核 | 績效評價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19-20學年 | 20-21學年 | 21-22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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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教學成績排名 | 2020年上 | 2020年下 | 2021年上 | 2021年下 | 2022年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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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推薦 意見 | 該同志符合選拔條件,經學校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報考。 (蓋章) 年 月 日 |
領導 小組 審核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 | |
報名時間:2023年1月14日
注:此表正反面打印,必須如實填寫,否則取消參加競爭性選拔資格。